买房交易服务费1%合理吗

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1:3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近日,新郑市民翟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新郑滨河帝城买了套124.6平方米的商品房,房价是16.7万元。另外,测会费和工本费430元,交易服务费1670元,抵押登记费210元,共计2310元,其中,让他不解的是开发商竟按1%收取交易服务费。“收取这么高的交易服务费合理吗?”

  对此,记者采访了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据介绍,房地产交易部门要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征收标准,商品房为每平方米3元,翟先生购买的房子是124.6平方米的商品房,按此计算,交易费才373.8元。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滨河帝城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新郑市房管部门的规定,这些费用也全部上缴给房管局。11月5日,记者打通了新郑市房管局的电话,一位负责人员称该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不可能缴到房管局,这两天他们会查一下此事。

  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张文有律师,他说,法律规定,行政部门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和计划管理部门的批准进行收费。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管部门,私自定收费标准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作为消费者,有权依据《物价法》向物价部门提出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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