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会“卷土重来” 房展再唱大戏

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9:2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11月2日至4日,一年一度的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将在郑东新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再度拉开大幕。作为郑交会的重头戏,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将同期“上演”。与以往郑交会房展不同,今年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商业地产及市地房地产展区将首次出现在郑交会上。

  郑交会“卷土重来”

  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是由国家商务部支持、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国性综合会展活动,自199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12届,是中原地区最有影响的展会活动之一。今年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大会仍然由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承办。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大会招商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据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第十三届郑交会的招商工作,将继续坚持立足中原、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内外结合、确保规模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邀请国内外客商参会,“力争稳定往届规模,提升商品档次,完善服务水平,提高展会效果”。

  据了解,第十三届郑交会展示交易范围,按照5个专业类别进行设置,包括食品饮料、农副产品类,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类,家用电器类,房地产及装饰用品类,旅游饰品、工艺品类。

  房博会“规模升级”

  据介绍,作为本届郑交会的重头戏,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将是本届全国商品交易会中占地面积最大、参展企业最多、规模和档次最高的一个专业展区,代表了河南房地产行业的品牌形象。该房展由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郑州千秋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承办。

  据了解,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展示内容包括房地产交易区、商业地产及周边市地房地产展区、装饰公司展区、住宅配套展区、综合服务展区五大块,展出面积将达到3.3万平方米。展会期间,将举办“科技地产、人文生活”主题论坛,评选“2007郑州房博会形象大使”,并将组织全省看房直通车活动。

  作为政府牵头组织的房展会,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显示了巨大的号召力。在十一前夕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到会房地产企业达400多家。有业内人士预测,2007郑州房博会将创下规模之最。

  商业地产风云再起

  “商业地产年”的说法,在中原楼市已经响彻有两三年,但业内资深人士说,2007年才称得上“中原商业地产年”。

  作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先导和基础性产业,商业地产已经成为商贸流通领域的晴雨表和重要支柱。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主办方将推出2007中原商业地产展。

  组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随着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场等商业地产形态日益丰富,商业地产投资种类也更加丰富。根据商业地产高投资、高风险性、高回报率的特点,2007中原商业地产展将以“商业地产、资本创富”为主题,通过展示中原各地优秀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品牌商业地产项目,结合国内外著名地产和投资专家的论坛讲座,丰富商业地产投融资信息,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最大范围的项目推介,满足和服务民间资本投资商业地产的需求,促进河南商业地产的全面发展。

  “‘2007中原商业地产展’将把最具市场竞争力和投资回报价值的商业地产项目推介给投资者,向投资者提供及时有效和可比性强的市场信息,以利于投资人决策投资创富。我们相信,‘2007中原商业地产展’的成功举办,将会对中原商业地产营销产生积极的作用。”这位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市地企业集中亮相

  本次房博会的又一个亮点,就是市地企业将集中亮相本届郑交会房展。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企业“上山下乡”运动的深入,省内各市地房地产发展风起云涌。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市地房地产投资额、开工量、竣工量、销售量、销售额都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与省会郑州房地产遥相呼应。而随着外地开发商的大量拥入,市地房地产开发水平也得到了迅速提升。市地房地产业的长足发展,为市地房地产企业参加郑交会房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为促进全省各地区之间房地产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保证“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成功举办,省建设厅已经通知各市地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组织本地知名房地产企业参加本次展会。

  谈到市地房地产企业参加郑交会房展的意义,组委会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各地区之间房地产企业的合作交流,展示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形象,促进我省房地产业良性发展。

  据了解,整个市地房地产展区加上商业地产展区,面积达1.1万平方米,仅特展位就超过60个。按此规模,“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将创下市地企业参展之最。

  据组委会有关人士介绍,为了鼓励市地企业参加“2007郑州房地产博览会”,组委会在展位方面将优先安排,并在参展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曾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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