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郑州在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方面较为宽松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08: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昨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开始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首次包括来郑务工人员。另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郑州在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方面较为宽松,强调“中低收入”家庭,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将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住房是人的生活必需品,国家必须为所有买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这便是我国几年前开始建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目的。但是,由于只注重了建造而忽略了对房屋发放的监管,没有使这项好举措形成一个周密、公正的制度,因此出现了许多不公平现象。郑州市即将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摸底、经济适用房发放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将能改变这种局面。 据媒体报道,某些开发商从政府拿到了便宜的地皮、获得了税收优惠及其他种种便利后,却没有将建成的房屋全部卖给低收入者,而是将一部分卖给了中等收入家庭,有的甚至卖给了已有多套房屋的官员和富人。除了开发商不讲信用外,政府在怎样保障这类房子能准确、及时地到达最需要它的群体手中这个问题上缺乏应有的考虑和细致的规范,结果是增加了低收入者的抱怨,政府的好心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怎样将这件好事办好,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一种学问。温家宝总理把如何让穷人脱贫的理念和策略上升到“穷人经济学”的高度,把如何让穷人的孩子享受到起点的公平称作“穷人教育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也可据此类推:如何让郑州最需要房屋却最没有能力购买高价房的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这是一门“穷人住房学”,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执政者拿出许多精力和智慧才能做好。 调查低收入家庭、让低收入家庭成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主体,这只是“穷人住房学”的一个序言。接下来要做的,是建立一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发放制度,不但对宅区的选定、土地的获得、优惠的额度、房屋的面积和质量进行具体的规定,还要对房屋购买者的条件、房屋的产权方式、流转程序等作出规定,更要对违规的开发商和利用权力、贿赂等方式获得经济适用房的官员和富人作出具体的惩罚性规定。 (岳建国)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