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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管理试运行 业主可到银行缴专项维修金

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7:07 新京报
维修基金管理试运行业主可到银行缴专项维修金

新房入住前需到银行缴维修金

  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

  市建委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昨天表示,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近日开始试运行,待该系统正式启动后,专项维修基金需入住前缴纳,业主可到光大银行网点缴纳,收费凭证可上网打印。

  小区办负责人介绍,今后北京专项维修基金的缴纳将在四方面进行改革:首先是缴纳时间从以前的办理入住时缴纳,变为入住前缴纳。其次是增加了缴纳地点,今后可以到光大银行网点缴纳,且今后还有可能增加其他网点。三是今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维修基金交款通知书。四是将可用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正在试运行的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能够使维修资金涉及的各个主体,包括市、区县行政管理部门、银行、开发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等,都能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网上实现资金的归集、划转、使用与计账、审批、分摊、结息、查询、监督管理等功能。目前,市小区办正在组织
房地产
开发企业尽快了解有关政策并能熟练应用系统,以便进行系统基础数据的输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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