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积金 最高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

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09:54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昨天,记者从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焦作市政府12月6日作出批示,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7月份至今的单位缴存部分将按照新的缴存比例补齐差额,以后按照新的缴存比例执行。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分为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焦作市从1995年开始设定的缴存比例为5%。考虑到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焦作市政府决定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8%;7月份至今的单位缴存部分将按照新的缴存比例补齐差额,以后按照新的缴存比例执行。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选择缴费比例,但是不得低于5%。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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