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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房管局现场督办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工作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18:34
7月18日至23日,平顶山市房管局局长、市住房办主任王惠琴和市房管局党组书记曹拥军亲自带队、带领市住房办副主任高青、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国川等一行四人顶着高温酷暑、冒着大雨分别到六县(市)实地检查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督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检查组认真听取当地房管部门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汇报,并详细察看了相关资料。 从检查结果看,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专项资金落实方面,舞钢市、汝州市、叶县已先后出台了本地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而宝丰县、鲁山县、郏县均未正式出台廉租住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舞钢市现已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40万元,汝州市、鲁山县、宝丰县、郏县也已经落实补贴资金20万元,仅叶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尚未落实到位。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方面,全省已下达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鲁山县、郏县、叶县均未开工。 针对上述情况,市房管局领导指出,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再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第九件实事“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中涉及到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2万平方米,竣工2.8万平方米;二是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向700户城镇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万元。这两项重点工作均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今年市政府责任目标要求,六县(市)9月30日前必须全部启动廉租住房工作,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发放不少于20万元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鲁山县、叶县和郏县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从目前全市实际完成情况看,时间虽已过半,但任务均未完成过半,三个项目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展缓慢,个别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行动迟缓。 市房管局领导强调指出,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县政府要加紧出台规范性文件,尽快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已经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县(市)政府要抓紧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公示、审核工作;各县(市)要在9月30日前全部启动廉租住房工作,将首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住房困难的低保户手中。同时,要求三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县要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务必在8月底以前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以及政府责任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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