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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镇低保户有望住上廉租房http://hn.house.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17:26 三门峡日报
2006年岁末,《三门峡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该《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预示着我市的部分城镇低保户有望在今年住上廉租房。为便于群众更好地了解《办法》,现找出其中的关键词加以解读。 关键词 适用对象 解读:城市廉租住房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市区城镇范围内,现阶段没有住房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适用对象由市民政局和房管部门认定。 关键词 保障标准 解读: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廉租住房面积保障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 关键词 保障方式 解读: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 关键词 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解读:“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关键词 申请条件 解读: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二是夫妇双方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三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四是没有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购房和拥有私有住房;五是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关键词 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等程序办理。 申请时,应由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并提交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相关材料。审批后,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按照规定条件实行排队轮候。(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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